智者研法 | 全景介绍香港虚拟资产(五):⼀“币”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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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两制

 
 
 
 
 
 
 
 

 

 
 

前言

当内地严禁虚拟货币交易的”铁壁”遇上香港积极拥抱Web3的”热土”,一河之隔,两种截然不同的监管图景,为内地虚拟货币持有者铺就了一条机遇与陷阱并存的跨境之路。看似简单的在港操作,背后隐藏着从刑事指控到民事无效的多重法律风险。本文将深度剖析这些”看不见”的风险,并提供一套审慎的合规操作框架。

 
 

 

 

01

冰与火之歌:

内地与香港虚拟货币监管的鲜明分野

 
 
 
 
 

 

在虚拟资产的世界版图上,中国内地与香港正上演着一出鲜明的“冰与火之歌”。这不仅是地理上的毗邻,更是监管理念上的巨大分野,为所有关注此领域的参与者,尤其是内地居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

 

内地的”冰封之墙”,以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简称”9.24通知”)为标志,构建了全球最严格的监管体系之一。该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从根本上否定了其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全面禁止了兑换、交易、信息中介等所有相关业务。这道坚固的”铁壁”旨在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

 

香港的“热情之火”,则以2022年特区政府发布的《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为起点,点燃了建设全球Web3中心的雄心。从正式实施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发牌制度,到批准亚洲首批比特币和以太币现货ETF上市,香港以”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为原则,积极拥抱合规发展,试图在全球数字金融浪潮中抢占先机。

 

正是这种监管上的“一国两制”,使得内地居民在香港的虚拟货币操作行为,一旦与内地产生任何形式的关联——无论是资金回流、资产处置,还是本人回到内地-—便会立即陷入一个由两地法律差异交织而成的复杂风险矩阵。本文旨在拨开迷雾,系统性地剖析这些潜在的法律”雷区”。

 

 

 

02

核心风险剖析:

内地居民在港操作虚拟货币的四大

法律“雷区”

 
 
 
 
 

 

风险一:刑事犯罪风险--从"自由交易"到"阶下之囚"

这是所有风险中最为严重的一类,直接关系到个人的人身自由。内地居民在香港进行的”合规”交易,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在内地法律框架下被重构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罪

此罪名是悬在跨境虚拟货币操作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文件精神,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实现人民币与外汇的非法兑换,属于“变相买卖外汇”,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其典型风险场景包括:

资金出境路径:在内地将人民币兑换成虚拟货币(如通过OTC交易) ,再在香港平台将虚拟货币兑换成外币(如港币、美元)。

资金入境路径:在香港平台将外币资产兑换成虚拟货币,再通过内地OTC渠道将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

 

即便整个操作过程在香港的持牌平台完成,但只要资金链条的起点和终点分别涉及人民币和外币,且交易规模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例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行为人回到内地后就可能面临刑事追诉的风险。

 

洗钱罪

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跨境流动的便利性,使其极易成为洗钱犯罪的工具。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的行为,明确被认定为洗钱行为。风险触发的关键在于资金来源的”原罪”问题:

转移非法所得:如果用于在香港购买虚拟货币的资金本身来源于贪污、受贿、诈骗、非法集资等上游犯罪,那么在港的交易行为就构成了洗钱链条的关键一环。

帮助他人洗钱:即便自身资金合法,但如果明知他人的资金来源非法,仍协助其通过虚拟货币进行跨境转移,同样构成洗钱罪的共犯。

 

执法机关可以通过追踪资金流向,将上游犯罪与下游的虚拟货币操作行为进行关联,从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其他相关罪名

除了上述两大主要风险,还需警惕其他罪名的适用。例如,为他人提供虚拟货币兑换服务,若规模较大,可能触犯非法买卖外汇罪;若明知他人利用虚拟货币从事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仍提供技术支持或资金结算帮助,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风险二:民事行为无效风险--"合法"投资可能血本无归

与刑事风险相比,民事风险虽然不涉及人身自由,但直接关系到财产安全。其核心法律依据同样源于”9.24通知”中的关键条款:

 

 
 
 

“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这一规定意味着,内地居民的虚拟货币投资行为在内地司法体系中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具体风险场景包括:

投资合同纠纷:假如内地居民A委托B在香港代为投资虚拟货币,并签订了相关协议。一旦发生收益分配纠纷,A若在内地法院起诉B,该委托投资协议极有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被认定为无效,A的诉求将不被支持。

财产损失无法追偿:在香港平台上的虚拟货币因黑客攻击被盗,或因平台倒闭、跑路而造成损失,当事人回到内地寻求法律救济时,法院可能会因其投资行为本身不被内地法律所认可,而裁定其”损失自担”,无法通过诉讼追回损失。

 

这与香港法院的司法态度形成了鲜明对比。在Re Gatecoin Limited案等判例中,香港法院已明确承认虚拟货币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并可作为信托标的物,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司法救济的途径。这种民事法律保护上的巨大差异,是内地居民必须清醒认识到的核心风险之一。

 

风险三:行政监管与税务风险-"隐形"的合规成本

除了刑事和民事风险,行政层面的监管与税务合规也是不容忽视的”隐形”成本。

 

外汇行政处罚风险

即便资金流转的规模尚未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如果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绕开了国家关于个人年度购汇额度(通常为5万美元)的限制,依然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一经查实,行为人可能面临外汇管理部门的警告、罚款、以及被列入“关注名单”等行政处罚,影响其未来的正常金融活动。

 

个人所得税风险

这是一个极易被忽视但后果可能很严重的风险。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国税收居民有义务就其来源于全球的所得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香港交易虚拟货币所获得的收益,理论上应被归类为”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20%。

 

过去,由于信息壁垒,税务机关难以追踪境外虚拟资产收益。但随着CRS(共同申报准则)等国际税务信息交换机制的不断深化,以及税务机关大数据分析和穿透式监管能力的提升,境外金融账户和资产的透明度越来越高。隐瞒不报的税务风险正与日俱增,一旦被稽查,不仅需要补缴税款,还可能面临高额滞纳金和罚款。

 

风险四:跨境执法风险"天网"恢恢,无处遁形

认为将资产置于香港就等于进入了“法外之地”的想法,已变得越来越不切实际。内地与香港之间日益紧密的司法协作和内地执法能力的现代化,正在编织一张覆盖跨境虚拟资产的”天网” 。

 

司法协助机制的成熟

内地与香港之间已经建立起包括《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安排》在内的多层次司法协助机制。这意味着,内地法院的判决和执法请求,可以在香港得到有效协助执行,包括资产冻结和追缴。

 

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新模式的建立(关键信号)

最具标志性的进展,是2025年6月内地执法部门与香港合规交易所合作建立的“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新模式”。根据财新网等媒体报道,其流程清晰明确:

1.内地公安机关将查获的涉案虚拟货币委托给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交所)。

2.北交所选定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处理。

3.核心环节:通过香港的合规持牌交易所进行公开市场变现。

4.变现所得资金经合规审查后,上缴国库。

 

这一模式的建立,其影响是深远的。它不仅解决了内地因禁止交易而无法直接处置涉案虚拟资产的法律和技术难题,更向市场释放了一个极其强烈的信号:内地执法部门已经打通了在境外合规处置涉案虚拟资产的“最后一公里”。这表明,藏匿于香港的涉案虚拟资产不再是”烫手山芋”,而是可以被有效追缴和变现的。这极大地增强了对潜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也意味着跨境执法的能力和决心达到了新的高度。

 

 

03

实操性结论:

内地居民在港操作的审慎合规框架

 
 
 
 
 

 

 
 
 

核心结论:对于内地虚拟货币持有者而言,香港市场既是拥抱全球数字资产的窗口,也布满了内地法律框架下的“暗礁”。关键不在于能否参与,而在于如何建立一套基于两地法律双重视角的极端审慎的风险隔离与合规操作体系。任何忽视内地法律“重力”的跨境操作,都无异于在法律的钢丝上跳舞。

 

风险防范金字塔模型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合规操作的层次,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风险防范金字塔模型”:

第一层(基石):资金来源的绝对合法性

这是所有操作的根本前提。必须确保用于跨境操作的每一分钱都来源清晰、合法合规,并保留完整、可追溯的银行流水和证明文件。这是抵御洗钱罪、非法经营罪等重罪指控的根本防线。任何来源不明或涉及上游违法行为的资金,都应被视为”剧毒资产”,绝对不可触碰。

 

第二层(支柱):严格遵守两地法律法规

内地侧红线

禁止兑换业务::坚决不触碰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人民币-外币”兑换业务,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提供便利。这是非法经营罪的核心风险点。

遵守外汇管制:严格遵守个人外汇管理规定,不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任何形式的规避或”蚂蚁搬家”式操作。

 

香港侧合规

选择合规平台:仅在香港证监会(SFC)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正式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SP)进行操作。远离那些仅在申请中、或声称受其他地区监管的平台。

履行KYC/AML义务:积极、真实、完整地配合香港平台的”认识你的客户”(KYC)和反洗钱(AML)审查,提供真实的身份与地址信息。任何虚假陈述都可能带来额外的法律风险。

 

第三层(塔尖):寻求专业法律与税务咨询

鉴于跨境操作的极端复杂性和信息不对称,个人判断极易出现偏差。在进行任何重大操作(如大额资产配置、设计复杂的交易结构)之前,必须咨询同时精通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的专业律师及税务顾问。专业人士可以帮助评估具体操作模式的潜在法律风险、规划合规的资金路径、明确税务申报义务,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可预见的风险。

 

 

未来展望与最终思考

 
 
 
 
 

 

随着内地对涉案虚拟资产跨境处置能力的成熟,以及香港监管框架的持续演进,两地在虚拟资产领域的”互动”将更加频繁和深化。对于身处其中的内地参与者而言,侥幸心理的空间将被无限压缩。未来的赢家,不再是寻找监管漏洞的套利者,而是那些能深刻理解并敬畏规则、主动拥抱合规、将风险管理内化为本能的审慎前行者。

 

 

 

 

 
 

 

 

 

 

柯鹏程  主任

 

广东智者律师事务所  主任

 

互联网法律事务部  主任

 

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  理事

 

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  委员


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第五批  调解员

 

广州市律协互联网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柯鹏程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深耕于技术与法律交叉领域兼具商业洞察的实战派律师。核心业务覆盖公司治理、知识产权保护及涉网络犯罪辩护。柯律师对游戏开发以及传统知识产权有丰富经验,对数据、算法及区块链等新兴前沿技术有深入研究,擅长解决公司经营层面由人合问题、政策问题、商业环境的变化等引发的各类纠纷和争议,在刑事案件中,其亦能根据当下司法政策的动态变化从具体案件的核心利益的和提炼和博弈出发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辩护策略。柯律师凭借对数字经济商业模式的深刻理解,能为客户提供兼顾商业目标与法律安全的综合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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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智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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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苑怡

排版:邓苑怡

审核:柯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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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7-30 11:59